華商報渭南訊(記者 王培民)深夜持斧潛入前女友家中,殺死前女友及其親屬共4人,今年3月12日凌晨,華陰市五方管區楊城村發生一起滅門慘案。昨日上午,凶手項宗銀一審被渭南中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5萬元。
  持斧行凶 殺死一家4口
  2012年9月,項宗銀與阿珍(化名)通過網上聊天建立男女朋友關係,阿珍家人得知此事後極力反對,但二人斷斷續續仍有往來。
  法庭審理查明,阿珍明確告知項宗銀要斷絕往來後,今年3月10日,項宗銀從西安來到華陰找阿珍。次日上午,項宗銀來到阿珍家,但阿珍拒絕其入內。項宗銀返回華陰市區後,購買了一把斧子,於當晚8時許來到楊城村。3月12日凌晨,項宗銀翻牆潛入阿珍家,聽到阿珍與他人親密通話後頓生憤怒,持斧對阿珍的母親、阿珍、阿珍的姐姐和姐姐4歲的兒子進行砍殺,導致4人當場死亡。
  作案後,項宗銀連夜逃走,回到紫陽縣煥古鎮的老家。3月15日,項宗銀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法醫鑒定,阿珍及其親屬均被砍器砍傷頭部,導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凶手稱當晚是去告別
  項宗銀在供述中稱,2013年年底,阿珍向他提出分手,他當時也同意了。今年3月10日,他從西安來到華陰主要是向阿珍道別。3月11日,他去阿珍家敲門,但阿珍見是他就把門關了,他決定晚上再去,怕與阿珍家人發生衝突就買了一把斧子防身。
  項宗銀稱之所以殺人,主要是聽見阿珍與他人用曖昧語言通電話激怒了他,覺得阿珍欺騙了他的感情,就不顧一切地用斧子撬門,砍殺了阿珍和其親屬。
  連夜逃回老家後,項宗銀拿了被褥躲進山裡。3月15日晚上,項宗銀看到警方撤走,就想回家拿東西,結果被守候在其家裡的警察抓獲。
  昨晚,阿珍的鄰居楊某得知項宗銀一審被判死刑後說,他要把這個消息馬上告訴街坊四鄰,阿珍一家4口在天之靈也能得到安慰。
  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
  渭南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項宗銀與阿珍感情發生糾葛後,持斧砍人致4人死亡,並當庭出示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死因鑒定意見書、DNA檢驗鑒定意見書、足跡分析以及項宗銀的供述等證據材料。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項宗銀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提請法院依法嚴懲。
  受害人親屬附帶民事訴請,要求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處理後事人員誤工費等共計63.39萬元。
  據審判法官陳寧介紹,在庭審中,被告人項宗銀對公訴機關指控的故意殺人犯罪事實不持異議,未做辯解,只是辯護人認為,本案屬婚姻家庭矛盾引起,被害人阿珍對本案引發也有一定過失,項宗銀有投案自首情節。
  法庭認為,阿珍在與項宗銀的交往中未有過失行為,項宗銀是被守候在其家的民警抓獲,無證據證明項宗銀有投案自首行為,辯護人意見不予採納。對阿珍親屬提出的民事賠償訴請,法院認為死亡賠償金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賠償範圍,故對其訴請不予支持;對要求賠償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項宗銀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項宗銀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阿珍的親屬)經濟損失共計5萬元。
  昨日上午,法官宣讀完一審判決後,項宗銀當場表示還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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