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6月11日電(記者 胡豐盛 通訊員 松法軒)因為挪用近百萬醫療保險金炒白銀且導致巨額虧損,11日,記者從浙江松陽法院獲悉,該縣一鄉鎮幹部被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間,麗水松陽縣古市鎮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張某將下麵村裡收上來讓其轉交縣社保中心專用賬戶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99萬多元分多次挪用至其在某公司開設的電子交易帳戶,用於白銀現貨交易的營利活動。由於投資虧損,其尚有近94萬元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不能退還。
  2014年4月18日,張某主動向檢察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松陽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利用其擔任松陽縣古市鎮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的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對其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被告人張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未退出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責令其退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完)  (原標題:挪用百萬醫療保險金炒白銀 浙江一鎮幹部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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