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間,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遭遇了大風天氣。5月2日,該縣南堡鎮楊嶺漁業村一艘漁船冒風出港後發生扣翻事故,最終導致5人死亡,2人失蹤。
  自去年春季以來,灤南縣已發生多次漁船失事事件。每次事件處理,均由保險賠付遇難者家屬10餘萬元。為此,不少遇難者家屬指認船主追逐經濟利益,不顧惡劣天氣出海作業;對遇難漁工僅用保險賠付,額度較低;政府部門對漁船沒有有效安全監管措施。家屬們呼籲主管部門對大風惡浪等惡劣天氣進行預警,並有效監管當地漁船安全,以避免該類事故再次發生。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
  □失事 船長領隊冒風出海
  在河北省灤南縣南堡鎮楊嶺漁業村,62歲的周作義經營編號為“冀灤漁03256”漁船已10餘年。
  漁船船長23.4米,主機功率228kw。在該漁船上,先是周作義做船長,後來由其兒子周曉強接任船長。
  漁船上一共有6名漁工,宋小亮負責起網機,他和船長周曉強分別住在舵樓里的下鋪和上鋪。漁工和風寶、劉振安、邵敏力、甘永森、張紅全5人,則各管一攤,做廚師、下網、碼網等活兒。每逢起網、換錨時,大家也都聯手乾。
  今年5月1日,天氣預報有大風。5月2日,風力大到七至八級。
  遭遇這樣的天氣,漁船應是躲在碼頭避風的。然而就在5月2日凌晨,“冀灤漁03256”卻開動出港了。
  出港不久,“冀灤漁03256”號便因大風扣翻。“我聽一工人說,漁船扣翻時,他還看到有人在水面揮了一下手。”和周曉強同在一個船隊的漁工稱。
  據當地漁政部門通報,事故發生在5月2日凌晨6時30分許,地點是東經118度32.600,北緯38度55.000。該單位執法人員趕赴曹妃甸海事處交管中心,通過該中心對事發海域附近過往船舶進行核查,排除了船舶碰撞的可能,疑似風大扣船。
  據北海救助局通報,5月2日早上6時40分,一艘過往貨輪看到該漁船扣翻報警。“北海救199”輪接到了報警,經核實後趕往出事地點。此時風力已至8級,船長分析由於受風流、水流影響,遇險船已偏離遇難海域。救援船通知了附近的漁船,大家開始搜救。9時20分,救援人員發現了遇難漁船露出水面的桅桿。
  5月2日中午,失事漁船被拖回曹妃甸6家礦石碼頭。
  5月3日上午,和風寶、邵敏力、劉振安、甘永森、張紅全5名漁工的屍首從船內找出,並依次被擺在該碼頭東岸。另外兩人失蹤。
  據有經驗的漁工分析,船翻時5位漁工應在睡覺,“他們的屍首被找到時,穿的不是作業服,有的穿著線衣線褲,有的僅穿著短褲”。他們說,有兩名漁工緊緊摟著一根柱子,一樣的就是手緊攥著船板,“一定是船突然翻了,睡夢中驚醒他們不知怎麼逃生”。“他出港時就有船友對他說,風太大了,別出去了。但他說父親生病了,著急離開。”
  昨日下午,記者在該碼頭尚能看出出事漁船被拖至此處後留在沙灘上的痕跡,大小砂石堆上,還四處扔著遇難船工的棉褲、棉被等。“那條船在這兒停了一天多,後來不知被拖哪兒去了。”曹妃甸6家礦石碼頭一值班人員稱。
  □賠償 不滿意的賠償額度
  5月2日,接到通知的五六十名家屬先後趕至唐海縣桃園賓館。這兒是當地政府指定的善後處理地。
  5月3日中午,5位漁工的屍首被找到後由曹妃甸殯儀館的車輛拉走。
  據家屬們反映,針對該次漁船失事的善後,當地政府與村委會向他們通報瞭解決方案:遇難漁工中,找到屍首的賠償17萬元,沒有找到屍首的賠償18萬元。
  家屬們被告知,“冀灤漁03256”漁船一共上了兩份保險,一份是漁民互保保險,一份是平安商業險。
  漁民互保是份團體險,每份保6人,每人15萬元,共90萬元。此次漁船失事為7人,7人平分這90萬元。平安保險的最高賠付額為50萬元,用於7人平分。最終,算出來的賠償數額是:每位找到屍首的漁工賠17萬元,找不到屍首的漁工賠18萬元。“歷來都是這麼賠的,船主家也很困難。”老村主任楊寶生稱。
  這種賠償沒能令家屬們滿意。此後,用於處理後事的位於唐海縣的桃園賓館也斷掉了向家屬們免費住宿。為討要說法,家屬們趕到灤南縣城,拼租了一個農家院。
  連日來,數十位家屬一級級走遍了南堡鎮、灤南縣水產局及灤南縣政府等部門,“5月5日,副縣長李景雲接訪。接訪的結果還是說找到屍首的賠17萬元,沒找到的賠18萬元,還說船主在生病做手術,家裡實在沒有錢了,還讓家屬找船主協商”。家屬們反映,自事發至今他們都沒有見過船主,也不知在哪裡能找到船主。
  5月11日傍晚,在船主周作義家中,其兒媳對一遇難者家屬直嚷,“我爸生病了,住院了,我們家也很困難,你們問的情況我也不知道,別再問了,再問我就神經錯亂了”!她邊喊邊開始狂亂地抓自己的頭髮。
  自5月2日事發至今已過去10餘日,因不滿賠償額度太低,50餘位家屬仍滯留在灤南縣城,不斷到各級各部門討要說法,其間還多次與保安及調解人員發生肢体衝突。
  □質疑
  漁船出海監管是否到位?
  令遇難者家屬們不滿的是,除船主為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在大風天氣還出海之外,還有當地政府部門對該地漁船的安全監管問題。這導致灤南漁船失事多發。
  據不完全統計,自去年春季以來,灤南已先後發生多起漁船失事案例。2013年3月25日凌晨零時30分,編號“冀灤漁3423”的漁船,在渤海東營港北部沉沒。該次事故導致2人死亡,3人失蹤;2013年12月21日晚7時許,灤南縣南堡鎮姚嶺村“冀灤漁03799”漁船失事,船上5人失蹤;2013年6月28日,在山東省東營港發生一起死亡8人的漁難事故,船主也是河北省灤南縣人。
  漁船事故多發,令家屬們質疑灤南縣水產局對當地漁船的安全監管。“按說大風天氣不能讓漁船出港的,前幾年還有部門到各個碼頭張貼通知,要求船隻避風,對惡劣天氣進行預警,但最近幾年沒有人再管這事兒。”一漁工稱,特別是5月2日發生的大風天氣,“若政府要求船隻不要出港,就不會丟掉7條性命”。“我認為當地漁政部門應該在大風大浪等惡劣天氣里給予預警,並禁止漁船出港。”一名在楊嶺村跑船的老漁工稱。
  如何警示船主安全行船?
  家屬們第二個質疑是漁船失事後,只用保險賠付,且賠付額太低,不足以警示船主安全行船。“每次僅靠保險賠償,船主不用掏錢。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船長會鋌而走險,想多打魚多賺錢,這加大了漁船失事的風險。”家屬們反映。
  家屬們一致要求按照法律規定的相關標準進行賠償。“我們咨詢了一名上海的律師,他依據遇難漁工當地的收入,算了一下,大概遇難漁工應該按照年齡、需要贍養的老人、需要撫養的孩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國家賠償標準計算,每位遇難漁工,應該賠償五六十萬元。”遇難漁工張紅全的哥哥張紅山稱,17萬的賠償實在太少了。
  為此,家屬們呼籲縣委縣政府充分關註到灤南漁船事故多發的現狀,進一步採取措施,嚴密加強對漁船出海的監管,比如,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禁止漁船出港,違規者處以罰款,乃至收回捕撈證。“一旦上船,漁工們都得聽船長的,所以,一旦出事,船長無法逃避責任。”
  昨日,記者就家屬們的質疑和呼籲聯繫灤南縣宣傳部門,以求取得相關回應,宣傳部一工作人員稱尚未接到該漁船失事的通報情況,自己不便回答,會將情況彙報至相關領導以期解決。
  ■漁船上7人情況
  和風寶:遇難
  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程莊鎮汪一村,42歲,其屍體第一個在機艙里發現,做漁工9年。
  甘永森:遇難
  河南省濮陽縣郎中鄉甘安頭村人,36歲,76歲的老母親正在醫院治療心臟病,妻子患有精神殘疾,女兒5歲,兒子3歲。
  張紅全:遇難
  河北省遷安市楊店子鎮張官營村人,26歲,母親在老家已為其佈置好了新房,等其5月3日一罷海回家,就為其舉辦婚禮。
  劉振安:遇難
  河北省灤南縣宋道口鎮沙溝子村人,47歲,在船上抱網墜子5年,自去年春天上船,因歲數大了,開始改行做廚師。
  邵敏力:遇難
  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王子店村人,33歲,兒子8歲,父親患有腦血栓,母親年邁。
  周曉強:失蹤
  船長,25歲,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南堡鎮楊嶺漁業村人,兒子年幼,父親周作義正患病。
  宋小亮:失蹤
  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倴城鎮王莊子村,34歲,做漁工7年,負責碼排,就是收網時將網整理好後碼在船上。
  家中女兒5歲,老父74歲了,母親患有精神殘疾,哥哥胳膊殘疾,岳父母家妻子是獨女,妻弟又智力殘疾,宋小亮是一肩挑著兩個困難的家庭。  (原標題:唐山漁船頂風出海致5死2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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