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5月8日電 (張瑾嫻)呼和浩特市民張先生是一位光大銀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在一次消費中,張先生使用該行信用卡刷卡消費28元。由於該信用卡已開通分期付款功能,因此這28元被銀行自動分為12期,張先生需每月還款3.33元,這讓張先生哭笑不得。
  “我之前申請辦理過一次15000元的分期還款,可是後來這28元我並沒有申請,且數額很小,也不值得分12期來還。”張先生說。
  據瞭解,2013年,張先生在使用光大銀行信用卡消費之前,致電光大銀行客服咨詢分期還款事宜並開通了其所持信用卡的分期還款功能。隨後,張先生使用該銀行信用卡消費15000元,並開始分12期還款。然而,一次上網查詢該款項的還款情況時,張先生突然發現自己消費的28元也被做了分期。
  8日,中國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零售業務部總經理助理王雲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張先生第一次申請辦理的是光大銀行的自選分期還款,客戶申請辦理,銀行便開通其所持銀行卡的分期還款功能,因此該卡以後消費的每一筆都會自動辦理分期還款。所以才會出現28元分12期還款的情況。
  “張先生可能是兩次消費間隔的時間長,所以忘記了自己曾開通過銀行卡的這一自動分期功能。如果首次開通銀行卡分期功能後,以後的消費不需要辦理分期,客戶可以致電銀行客服取消這一功能,並及時將刷卡消費的金額還上。”王雲旺說。
  記者瞭解到,光大銀行信用卡開通分期還款功能後,隨後消費的每一筆金額自動辦理分期且不設定最低限度。譬如張先生此次小額消費28元,同樣自動分為12個月,每月平均2.33元,加上每月最低1元的手續費,也就是說張先生每月需向銀行還款3.33元。一年下來,張先生共需支付40元,其中手續費12元。據瞭解,目前張先生已將28元一次還清,停止分期還款。(完)  (原標題:男子刷卡28元被辦12個月分期 每月還款3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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